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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

唐朝 孟浩然 浏览:

  弊庐在郭外,素产唯田园。

  左右林野旷,不闻朝市喧。

  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。

  书取幽栖事,将寻静者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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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译文

  简陋的房舍在城外,先人的薄产只有田园。

  周围林茂田野广阔,不闻城市中车马声喧。

  钓鱼人垂竿在北涧,樵夫的歌声飞入南轩。

  诗成但言隐居情事,还请高人贤士来评谈。

  注释

  素:旧的。产:一作“业”。

  朝:又作“城”。

  静者:指跳出尘世的出家人,这里指皎上人。将:又作“还”。论:又作“言”。

  赏析

  皎上人,僧人名皎,生平未详。从诗中均内容看,二人以前交往并不多。诗题为“即事”,是就自已在涧南园的生活情景加以描述。诗首二句为全诗描述的概括。正因在“郭外”,才有“左右林野旷,不闻城市喧”的开阔幽静;正因“素业唯田园”,才有“钓竿垂北涧,樵唱入南轩”的田园乐趣。这些都写得极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结尾点出书赠皎上人,表达自己淡泊的心志。

  此诗为孟浩然在故里所作,诗中描写了作者居住地的开阔幽静,表现出田园生活的乐趣,表达了作者淡泊的心志。全诗写得极为自然,没有其他诗写幽居时流露出的孤寂情调。

  简析

  《涧南园即事贻皎上人》是一首五言律诗。诗的首联点明诗人的居所;颔联进一步描绘了周围环境的宁静与广阔;颈联通过具体的生活场景,展现了诗人归隐生活的闲适与惬意;尾联说打算将这些幽居生活的点滴记录下来,以期与同样追求心灵宁静的人分享、探讨。全诗清新淡雅,描写了居住地的开阔幽静,表现出田园生活的乐趣,显示出诗人淡泊的心志。

作者介绍
  孟浩然(689-740),男,汉族,唐代诗人。本名不详(一说名浩),字浩然,襄州襄阳(今湖北襄阳)人,世称“孟襄阳”。浩然,少好节义,喜济人患难,工于诗。年四十游京师,唐玄宗诏咏其诗,至“不才明主弃”之语,玄宗谓:“卿自不求仕,朕未尝弃卿,奈何诬我?”因放还未仕,后隐居鹿门山,著诗二百余首。孟浩然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“王孟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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