诽之可否,不以众寡。说在可非。
译文 批评的正确与否,不以批评的多少来衡量,这可以从被批评者的反驳加以证明。
注释 诽:作批评讲。非:反对。
赏析 此句体现了墨子对评判是非功过的标准的看法,带有一定实事求是、批评与反批评的意味,劝诫人们以科学的态度真诚而客观地去评判事物。
出自→(梁章钜)沧浪亭联
出自→(老子)道经·第二章
出自→(黄巢)不第后赋菊/菊花
出自→()贞观政要·卷二·论任贤
出自→()增广贤文·上集
出自→()
出自→(孔子)论语十则
出自→(白居易)暮江吟
出自→(王维)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
出自→(王安石)元日
出自→(唐珙)题龙阳县青草湖
出自→(陆游)示儿
出自→()
出自→(纳兰性德)木兰花·拟古决绝词柬友
出自→(毛泽东)忆秦娥·娄山关
出自→(老子)道经·第八章
出自→(曹雪芹)第一回 甄士隐梦幻识通灵 贾雨村风尘怀闺秀
出自→(刘禹锡)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
出自→()系辞传下·第五章
出自→(毛泽东)七律·长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