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人之所不能,事必不立;禁人之所必犯,法必不得矣。
译文 强迫他人做力不能及的事情,这件事肯定不能成功;以人必定会违背的规定来禁止他人,这样的法令必定不能施行。
赏析 这句话告诫我们,尊重实际,顺应人性,方能取得实效。
出自→资治通鉴·唐纪·唐纪四十二
出自→资治通鉴·汉纪·汉纪五十四
出自→资治通鉴·宋纪·宋纪二
出自→资治通鉴·晋纪·晋纪三
出自→(毕沅)续资治通鉴·宋纪·宋纪一百二十四
出自→(毕沅)续资治通鉴·宋纪·宋纪七十三
出自→(司马光)资治通鉴第四十卷·汉纪三十二
出自→资治通鉴·魏纪·魏纪九
出自→资治通鉴·后晋纪·后晋纪三
出自→(毕沅)续资治通鉴·宋纪·宋纪五十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