词语: 録遗
拼音: lù yí
注音: ㄌㄨˋ ㄧˊ
词语解释
録遗lù yí
◎清代科举考试制度,凡生员参加科举、录科未取,或未参加科试、录科者,在乡试前再行补考一次,名为“録遗”。经过录遗即可参加乡试。
国语辞典
録遗lù yí
◎科举制度于乡试前,针对参加科试未被录取、或未参加科试的生员进行补考,称为“录遗”。
例证:《儒林外史 · 第三回》:“正直宗师来省录遗,周进就录了个贡监首卷。”
録遗的字义分解
録 拼音: lù ;部首: 金 ;总笔画: 16
録 [ lù ] 1. 記載,抄寫。 如: 記録。載録。抄録。録供。 2. 記載言行或事物的書冊。 如: 語録。目録。回憶録。 3. 採取,任用。 如: 録取。收録。録用。甄録(經審查鑒別而任用)。
遗 拼音: yí ;部首: 辵 ;总笔画: 12
遗 [ yí ] 1. 丢失。 如: 遗失。遗落。 2. 漏掉。 如: 遗忘。遗漏。 3.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。 如: 补遗。路不拾遗。 4. 余,留。 如: 遗留。遗俗。遗闻。遗址。遗风。遗憾。遗老(➊经历世变的老人;➋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 5. 死人留下的。 如: 遗骨。遗言。遗嘱。 6. 不自觉地排泄。 如: 遗尿。遗精。 7.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。 如: 遗传。 8. 抛弃。 如: 遗弃。